<th id="xl995"></th>
<thead id="xl995"><address id="xl995"></address></thead><th id="xl995"><noframes id="xl995">
<del id="xl995"><dl id="xl995"><del id="xl995"></del></dl></del>
<ruby id="xl995"></ruby>
<span id="xl995"></span>
<strike id="xl995"><video id="xl995"><strike id="xl995"></strike></video></strike>
<span id="xl995"></span>
<ruby id="xl995"><video id="xl995"><ruby id="xl995"></ruby></video></ruby><span id="xl995"></span>
<th id="xl995"></th>
<span id="xl995"><noframes id="xl995">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客戶服務 > 董明珠自媒體
董明珠自媒體

劉鑫做得不好,可是懲罰已經夠了

我之前看見微博上有個跟你一樣護劉鑫的說 江歌被害的時候 劉鑫當時在屋換衛生巾,你倆可以探討一下 是他幫她換的 還是你幫她換的   ......微博名:免費寫手
 33人贊  回復
股民綜合癥: @可洋氣的疼疼 就事論事哈,江不嘴臭怎么會被殺,你是劉你跑出來挨刀?江母死了女兒很可憐就可以要求一個已受法律公正制裁的人死嗎?
2017.11.16 20:55  回復
Mr增鋒: @股民綜合癥 可以不出來。但你媽逼報警不會嗎
2017.11.16 21:01  回復
 添加新評論
 
你說奇怪不奇怪
12樓 · 2017.11.16 15:44
這篇文章發出的那一刻,我想我已經知道下面會有怎樣的評論了。
 23人贊  回復
 
箴言難言
10樓 · 2017.11.16 15:39
有個問題很有意思,零容忍,對于有些人或者有些事就零容忍了,對于有些人和有些事就一忍再忍了,這個就引起了我來看這篇文章的興趣,但是看完覺得還是淺表意義的洗地文章,并沒說到點子上。劉鑫事件(事件和案件不同,區別自思)咋一看可以雙向理解,一方面站在江歌母親立場,自然是希望劉鑫站出來,出庭作證,但是劉鑫多次推辭,另一方面不可否認,劉鑫本身在案件過程中可能有PTSd,出于對當時案件的恐懼,怕再回思當時景象而害怕出庭,這些都可以理解,真正讓人憤慨的卻不是劉鑫本人和劉鑫處理事件的態度,而是劉鑫母親在江歌母親多次電話懇求劉鑫出庭作證而反罵江歌是命短女等言辭,作為非案件親歷者,可能沒人會認為劉鑫母親是PTSd吧,而作為正常人,把自己救自己女兒的恩人罵成短命女,連基本道德都已經沒有了,記得2008年地震有個小女孩也在網上罵四川人死要錢,當時也是民憤漫天,但是都沒殃及家人,只是對小女孩本人而已,而這次事件卻是針對劉鑫及家人,這才是應該反思的問題。
 22人贊  回復
痕星: @箴言難言 我覺得,有的事情只是理解方向的問題。事件發生之后地一段時間,劉家確實應該心懷感激與歉意。但這種事情發生在女兒身上,此刻女兒是近乎奔潰的,作為母親,只能不停安慰女兒:這件事情警方會處理好,你不要露面,事情會過去的,多休息之類地話。而江母痛失愛女沒錯,但卻不停地騷擾,制造網絡輿論攻擊劉鑫,劉母發火再正常不過。在日本警方又不是沒錄過劉鑫的口供,中國警方如果調查也可以配合,但是出庭?需要出庭幾次這件事能解決,案件特殊性或許無數次也解決不了。劉母保護女兒不讓其出庭很正常。然后江母就鬧到網上,有人為明為利還覺得順便做好事就幫她弄得人盡皆知,劉鑫丟了工作,一家人被熟人閑言碎語,劉母罵人,真的算輕的了,畢竟在電話里。
2017.11.16 21:15  回復
 添加新評論
 
你吃辣條么
24樓 · 2017.11.16 16:35
讓網友生氣的不只是劉鑫不開門的問題,而是她還有她家人之后的不作為。種什么因得什么果,早點出來認錯配合調查,認錯態度好一點,主動去取得江歌媽媽的諒解,不會是現在這個結果。江歌媽媽的簽名活動我不會去,因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至于劉鑫,也不會去同情她,所有都是自取,不值得同情。
 21人贊  回復
 
胖果
58樓 · 2017.11.16 18:16
很想問作者:你知道輿論引導者的職能是什么嗎?
引導群眾們做正確的事,是你們這些手里拿著筆桿子,號稱想為社會作出一點影響的作者們該做的事情。
如果你真的能擔當這個稱號,你不是要去為那些道德有失、行為觸法的人辯駁,也不是成為一個激憤的網絡噴子,而是真正的透過這個事件譴責該受懲罰的行為,將正確的價值觀傳達給受眾。
不是你的粉絲,只是個路人,以為會看到振聾發聵的聲音,沒想到你不敢說的話竟是這些,那就對了。因為你這些話注定被反駁,因為你的價值觀不被廣泛的受眾所認同。
開頭你舉了哥白尼的例子,對不起,這個我真不敢認同。你知道事實與價值觀的區別么?事實是不可改變的,所以哥白尼是枉死的;而價值觀是可變的,是一個國家、家族、個人的歷史傳承,在不同的國家可能都不一樣,而我們國家的道德體系就是這樣的,殺人犯法就是該受到懲罰,道德有失就該受到譴責,雖然在譴責的方式上我也不認同網絡上曝光隱私的做法,但是一個人的過錯如果可以輕易被原諒,我不知道還有什么道德法制可言?
評論完,我依舊是路人。作為路人讀者的勸告,以這些文字博取眼球,不是文字從業者該做的事,你該用你的筆寫出更有意義的東西。
 20人贊  回復
喬小瘋: @胖果 看了這么多的評論,感覺你是一個特別理性,有想法的人!
2017.11.16 19:58  回復
向死而生85: @胖果 作為路人乙,同意你的觀點
2017.11.16 21:11  回復
樸二雄: @胖果 罪就是罰
2017.11.16 21:11  回復
 添加新評論
 
獨孤紫龍
8樓 · 2017.11.16 15:36
強烈建議加屏蔽功能!又見這個____作者在說廢話!還夠了,你是上帝還是圣母?還假設江歌是孤兒,你咋不假設自己是____呢?
 15人贊  回復
云南姜子牙: @獨孤紫龍 我求求你拉黑我
2017.11.16 15:38  回復
獨孤紫龍: @云南姜子牙 ____- -
2017.11.16 15:48  回復
 添加新評論
 
波波簡生活
23樓 · 2017.11.16 16:35
任何一個人在面對生死危難時都會表現出自私和恐懼,劉鑫不開門表現出的是人之本性,但她一年后一直逃避,明明一個活生生的生命為她而去,她看到的卻只是自己受的傷害,這不是自私與無畏的問題,而是道德使然,的確,她確實也是受害者,但別忘了,一切都是因她而起,如果說這里面唯一一個無辜的人,肯定是江歌,另外兩個都是非理性人類,并且,是該事件的罪魁禍首,正常人格的人都無法原諒的。
 15人贊  回復
見月醬: @波波簡生活 贊同,補充一點,江歌是送進醫院后失血過多死的,并不是當場死亡,劉鑫沒有及時報警。。。關門自保可以理解,不及時報警救人就說不過去了
2017.11.16 20:50  回復


本站內容均來自網絡轉載或網友提供,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本站不承擔任何爭議和法律責任!

點擊次數:  更新時間:2017-11-16 21:16:14  【打印此頁】  【關閉
欧洲97色综合成人网